“阿方索,你还没去过王都吧?”诺曼眼看艾伯特这边说不通,立刻另辟蹊径,转头看向精灵,“王都可比这里强多了,而且庆典的时候更热闹,到时候咱们一起去玩玩怎么样?”
“全大陆的好东西都在庆典上。”诺曼极力推荐,“像是什么难得一见的魔法晶石啊,什么来自冰河湖畔的河鲜海鲜啦,还有什么沙漠部落的传统舞蹈啊,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庆典做不到的。”
“……特别是,还有各式各样不同做法的奶油蘑菇汤。”
诺曼祭出了杀手锏。
阿方索明显对最后一句颇有兴趣,他转过头,看向旁边的少年。
“呃……”对上那双如同湖水一般的眼睛,艾伯特有气无力。
怎么办,对于阿方索的眼神,完全顶不住一点。
“你不回家,妮娜和我还要回家呢。”诺曼撺掇道,“梅茜的研究室也不能总离开人吧。”
“哦?别拉上我哦。”梅茜点点唇,“我的东西可早就交接好了,不用担心。”
“不过庆典的时候,确实有一些平时见不到的小东西卖呢,一些艺术表演也很有特色,我还挺喜欢的。”
“……再说,阿方索还没去过王都呢。你要是因为这事儿不参加庆典,你让别人怎么想。冒险团还能一辈子不去王都吗?你让我们阿方索怎么抬得起头啊。”诺曼几乎要声泪俱下。
阿方索有点困惑,虽然他确实有点想尝试不同的奶油蘑菇汤,但是为什么艾伯特不参加庆典,他会抬不起头呢?
他的脖子也不会坏掉啊?
可能是大陆语一些同义词吧。
“……行。”最终,年轻的团长最终还是对软磨硬泡和心中那点隐秘的期待点了头。
如果阿方索能去王都的话,他就可以带他好好逛逛了。
毕竟,艾伯特可是从小到大在王都长大的,往上数三代都是王都人,可以说是纯血本地人了。
“那,去吧。”
“哎呀,这就对了嘛!”诺曼喜笑颜开,生怕他反悔,“风风光光回个家,多好,到时候,说不定还能碰见维特他们呢。”
梅茜也点点头。
“既然没意见的话,那我们明天就出发吧。”
“虽然任务地点离这里比较远,但是时间充裕,路上还可以接一些其他的委托。”
“那就解散吧,明天早上第三声钟响,记得下楼集合。”
“我们准备出发。”
出发前夜,天气很好。
最后一道斜射过来的夕阳也被黑暗吞没,月亮升起时,艾伯特刚刚写完日记。
这是所有日记中的第四本,却是组冒险团以来的第一本,封面上,是一颗正在冉冉升起的太阳。
曙光。
放下笔,合上本子。封皮还算崭新,抚摸到上面的太阳,流连到旁边射出的光线,修长的手指停下了。
艾伯特忽然很想见阿方索一面。
但是现在敲门,时间不对,也没有合适的理由。
他决定去碰碰运气。
恰好运气不错。
旅馆的公用阳台不算大,平时也很少有人来这边,特别是这种晚上的时候。